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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6月13日电 (记者孔德晨)记者从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获悉,自然资源部已于2023年6月12日15时启动地质灾害防御IV级响应。
据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技术指导中心研判,6月12日至19日,云南西北部局部、西藏东南部局部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高;广东、广西强对流天气频发,且与前期降雨重叠度高,地质灾害风险持续增大。
根据《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防御响应工作方案》(自然资办函〔2020〕1723号),自然资源部决定于2023年6月12日15时启动地质灾害防御IV级响应。
自然资源部要求,广东、广西、云南、西藏等省(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高度重视降雨过程防范应对,切实做好巡查排查、监测预警、会商研判、临灾避险、防御力量预置和值班值守、信息报送等工作。
中国地质调查局、部地质灾害技术指导中心要加强组织协调、趋势分析、会商研判和专家调度,并立即组织上述省份的驻守和机动专家直达基层协助开展技术支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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