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泉市农业农村局等6部门关于抓好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龙农字〔2023〕86号)发布,市财政将安排粮食生产发展专项资金150万元用于扶持粮食生产。那么,龙泉市2023年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是怎样的?
(相关资料图)
一、龙泉市2023年粮食生产扶持政策
1、完善粮食规模种植扶持政策。
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达到30(含)—50亩以内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给予每亩150元(含统防统治每亩40元)的补助;对50亩(含)以上的给予每亩200元(含统防统治每亩40元)的补助;对规模种植50亩以上的再生稻第二茬给予每亩补贴200元。
为推进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对为散户提供水稻集中统一育插秧、病虫害统防统治、油菜机收等服务各达到100亩以上(含)的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和专业大户给予“以奖代补”等补助政策,其中对提供水稻集中育秧的,给予每亩70元补助;对提供油菜机收给予每亩50元补助;对水稻机械插秧给予每亩70元补助;对水稻等粮油作物提供无人机飞防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的,给予每季每亩10元补助。
对美丽田园建设相对连片种植油菜50亩以上的油菜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种植油菜面积50亩(含)—100亩的给予每亩150元补助,种植油菜面积100亩(含)以上的给予每亩200元补助。
经市农业农村局规划列为油菜农旅融合示范基地,油菜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验收合格后再给予3至10万元的补助。
经林业局规划立项的油茶造林项目,根据《龙泉市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扶持政策》,验收合格后油茶新造林给予1000元/亩补助,老油茶林良种补植改造给予800元/亩补助。
2、继续实行旱粮生产直补政策。
对经乡镇(街道)申报,市农业农村局确定的旱粮生产基地(旱地或冬闲水田连片一季种植面积50亩以上)内,一季旱粮种植和“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种植50亩以上的规模化主体(含制繁种),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120元的直接补贴。
经市农业农村局确定为粮食生产重点区块种植旱粮生产基地的,验收合格后再给予1至3万元的补助。
海拔600米以上区域绿色粮食生产基地,经市农业农村局规划列为绿色粮食生产示范基地,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的,验收合格后再给予1至3万元的补助。
以上是对龙泉市2023年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介绍,还有联合社政策扶持、种粮大户贷款贴息扶持政策、用地政策等。希望本文能够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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